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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4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09月16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计划使用财政资金为**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学校采购所需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及辅材(所有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以及上述产品的配送服务。 2、采购人:****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限:2学年(2021-2023学年),以当学年实际在校时间为准。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前校方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5、交货地点:招标范围中各标段所对应****小学校。 6、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四棵树乡、**乡,约3900人; 第二标段:**镇(二),约5771人; 第三标段:皇路店镇(二),约8718人; 第四标段:马市坪乡、崔庄乡、乔端镇,约7389人; 第五标段:留山镇、**乡,约7350人;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第一标段 | **** | **省**市宛**汉治街道儒林**C区8号楼1单元3101 | 3,330,6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棵树乡、**乡营养餐采购 | 四棵树乡、**乡约3900人的营养餐供应和配送 | 详见采购文件 | 2学年(2021-2023学年)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 | ****-2 | **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第二标段 | ****饭店 | **县城**路 | 4,928,434.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镇(二)营养餐采购 | 阳镇天源、**镇云东、**镇杨岗、**镇铁佛寺、****学校,约5771人的营养餐供应和配送 | 详见采购文件 | 2学年(2021-2023学年)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 | ****-3 | **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第三标段 | **省大统****公司 | **省**市**县**镇人民**段289号 | 6,974,4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皇路店镇(二)营养餐采购 | ****初中部、****小学、****小学、****小学、皇****学校,约8718人的营养餐供应和配送 | 详见采购文件 | 2学年(2021-2023学年)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 | ****-4 | **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第四标段 | ****公司 | **县**滨河路中段 | 6,310,206.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马市坪乡、崔庄乡、乔端镇营养餐采购 | 马市坪乡、崔庄乡、乔端镇,约7389人的营养餐供应和配送 | 详见采购文件 | 2学年(2021-2023学年)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 | ****-5 | **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第五标段 | **县****公司 | **县**滨河**段 | 6,276,9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留山镇、**乡营养餐采购 | 留山镇、**乡,约7350人的营养餐供应和配送 | 详见采购文件 | 2学年(2021-2023学年)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周国庄(评委主任)、 张光洛、慈教进、谢琛、李玉常、王荣增(采购人代表)、谢涛(采购人代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 |
收费金额:312,342.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县**镇人民路220号 |
联系人:尹先生 |
联系方式:138****346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示范区中达宝城天泽苑17栋一单元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50****03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5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