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9-17】
招标公告发布 | 2021-09-17 | 2021-10-20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1-09-22 | 2021-10-20 |
绥**黄土矿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9-15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黄土矿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9-15标段)****改革局以绥发改招[2021]7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绥**黄土矿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9-15标段)
2.2建设地点:绥**黄土矿镇、麻塘乡、寨市乡
2.3建设规模:绥**黄土矿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财政资金投资规模为4083.63万元(其中9-15标段合计1833.1万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4万亩。
2.4招标范围和规模:本次招标主要该对项目的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绥**黄土矿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共分成15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绥**黄土矿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标段划分表 | ||||
标段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备注 |
1标段 | 红岩镇柳山村 | 山塘、灌渠、排渠、机耕路 | 34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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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 红岩镇**村 | 山塘、灌渠、机耕路 | 18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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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段 | 红岩镇阳楼村 | 河坝、灌渠、机耕路 | 23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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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段 | 红岩镇雪峰村 | 山塘、灌渠、排渠、灌溉管道、机耕路 | 39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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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 | 红岩镇焦溪村、江坡村 | 山塘、排渠、机耕路 | 16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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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 | 红岩镇四清村 | 山塘、河坝、灌渠、排渠、机耕路 | 34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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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标段 | 红岩镇沈家村、下坊村、桃坪村 | 灌渠、排渠、机耕路 | 24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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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段 | 黄土矿镇唐家村 | 河坝、灌渠、机耕路 | 34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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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标段 | 黄土矿镇自然村、团丰村 | 山塘、灌渠、河坝、灌溉管道、机耕路 | 28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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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段 | 黄土矿镇大湾村、同乐社区 | 灌渠、排渠、机耕路 | 2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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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标段 | 黄土矿镇源头村 | 河坝、灌渠、机耕路 | 17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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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段 | 黄土矿镇石溪村、**源村 | 灌渠、机耕路 | 23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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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标段 | 黄土矿镇小安村 | 排渠 | 47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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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标段 | 麻塘乡江抱村、抱龙村、田螺旋村、大黄村、联民村 | 泵站、灌渠、河坝、灌溉管道、机耕路 | 19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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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标段 | 寨市乡上堡村、武阳镇大溪村机耕路 | 灌溉渠、灌溉管道、护坎、驿道、机耕路 | 24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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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招标文件只对绥**黄土矿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9-15标段)进行招标。各标段建设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第279号规定执行。
2.7施工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的能力,可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任务;
3.1.3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同一投标人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
(4****农业农村局或****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名单的;
(5)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9月17 日9时00分—2021年 9月 23 日23时59分 (**时间,下同,)止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与备案的纸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成功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从**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应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提交下载文件的支付凭证查验
5、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 20日上午09时 30 分;地点为:****交易中心****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相应开标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公开开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递交并出席开标会议。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7.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为:监督部门一:****农业农村局,电话:0739-****404,监督部门二:****服务中心,电话 :0739-****617,监督部门三:****水利局行政审批股,0739-****82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绥**绿洲大道29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51****97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火车南站街道庙屋路安置地A区14栋4单元902
项目负责人:彭春望
联 系 人:姚雪梅
电 话:0739-****666、181****9272、186****8925
电子邮箱:/
11、其他
11.1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现场交易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并积极做好防控措施,进入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11.2 鉴于本次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特殊性,投标单位原件需在评标结束后方可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