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 《政府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治区、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县2021年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2021年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厅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3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21〕30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1年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陆政办函【2021】45号)文件精神,引进社会资本参与2021年至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的土地开垦及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
一是负****农场集团公司在**县行政区域范围的土地)除已引进两期社会投资主体单位确定实施范围外的土地开垦及“旱改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其适合实施范围包括:最新年度变更调查和“三调”确认的未利用地、旱地、水浇地以及历史形成的已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林地等。
二是负责回购由农民个人、村组集体以及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实施完成范围不连片,单个地块面积在0.3—4.5亩以下的土地开垦及“旱改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新增耕地指标。
三是负责统筹做好**县2017年前竣工验收8个项目整改工作。按照《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补充耕地项目复核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250号)和《******局关于做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攻坚及补充耕地项目复核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社会资本方作为投资主体单位筹集项目整改建设资金完成8个项目整改。
(二)目标任务
1.**项目
2021年社会资本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任务,计划实施面积7000亩(土地开垦3200亩,耕地提质3800 亩)。2022年至2023年“旱改水”和耕地开垦任务是以上级部门每年下达给**县任务后,再安排落实每年新的“旱改水”和耕地开垦任务目标。
2.2021年“旱改水”任务
①“旱改水”立项任务。今年完成立项3800亩。
②“旱改水”验收报备任务。今年年底前需要完成验收报备2000亩以上。剩余1400亩须在2022年6月份前完成验收报备。
2.2021年耕地开垦任务
①耕地开垦立项任务。今年完成立项3400亩。需要开垦为水田1500亩。
②耕地开垦验收报备任务。今年年底前需要完成验收报备1200亩以上。剩余2000亩须在2022年8月份前完成验收报备。
3.整改项目
**县2017年以前竣工验收报备有6个项目和2017年已竣工验收未通过报备的2个土地开垦项目,因种植情况等原因达不到新增耕地要求,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和报备入库。8个项目整改面积共1697.015亩(整改水田1161.0445亩,旱地535.9695亩),预计投资4665.294万元。****财政局批复为准。
(三)实施模式
社会资本投资方作为项目法人,出资开展项目整体实施,各项工作开展须按《**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1年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陆政办函【2021】4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投资内容主要有(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实地勘察、可研编制、规划设计等、申报立项前期工作、工程施工、农民协调补偿及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工作。
在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未利用地、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项目过程中,所选择立项******局核实并同意。
(四)中标人收益
社会资本投资方全额出资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未利用地、园地、林地开垦为水田和旱地等,采取按比例分成指标收益的方式给予投资回报(含投资成本和投资利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期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中标人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土地开垦、提质改造(旱改水)潜力**开发(中标人投资综合收益的兑付期限以实际支付完毕为准)。
(六)质量要求
1.符合《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发[2018]7号),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国土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政府自然**部门组织的验收,新增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开垦指标获批入库;
3. 项目完成后耕地质量等别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七)后期管护要求
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将**成的耕地及其他基础设施交付给社会资本方或土地权利人使用并管护,社会投资方与管护人签订管护协议,管护期为3年。3年管护期到期后,******局和社会资本投资方将相关工程****人民政府,并现场核实交接,确保竣工资料与实际一致,****村委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在编制预算时安排后期管护资金,保证项目在建成后的后期管护问题。管护费用参照《****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开垦、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陆政办函 〔2020〕20号)执行,费用由社会投资方负责。
(八)投资风险说明
中标人对项目投资的风险自行承担。
四、建设地点:****市**县。
五、资金来源和投资估算:中标人投资,投资总额估算约6亿元(最终以批复的立项面积和投资金额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承担****事业单位。
2.投标人熟悉农村基层的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整治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过风险性评估,具有融资能力,便于本项目各项实施工作将来顺利进行;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县**镇**一巷15号二楼(**县**九**庄斜对面)]。
3.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县**镇****广场南,****中心8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
2.地点:****交易中心(**县**镇****广场南,****中心8楼)。
3.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席。
十二、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招标人:****
地址:**县**中路25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75-****525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一巷15号二楼(**县**九**庄斜对面)
联系人:高瑾 何文瑛
电话:0775-****518
十三、网上查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网。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