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丙烯酰胺-2-甲基丙磺酸单体、亚甲基丁二酸单体等原材料采购(第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丙烯酰胺-2-甲基丙磺酸单体、亚甲基丁二酸单体等原材料采购(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预计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丙烯酰胺-2-甲基丙磺酸单体(AMPS)(工业级,白色粉末) | 100 | 吨 |
NaOH(工业级,固体) | 20 | 吨 |
亚甲基丁二酸单体(工业级,白色粉末) | 30 | 吨 |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EDTA二钠,工业级,固体粉末) | 0.1 | 吨 |
过硫酸铵 | 1 | 吨 |
亚硫酸氢钠 | 1 | 吨 |
合计 | 152.1 |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183.5元,含13%增值税等。
2.5 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2.6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电话通知。
2.7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指标与要求。
2.8 商务计价方式:到厂(招标人所在地)价,含13%增值税等。
2.9 其他:该项目需求数量仅供中标人提前备货参考,不作为中标人向招标人送货的依据,招标人不承担合同期内各数量变化的风险责任。具体总用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以招标人订单为准。最终结算款根据实际送货数量与中标单价进行计算确定。
2.10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2本项目接受投标标的物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的,保留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其余被否决。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包含:氢氧化钠、过硫酸铵、亚硫酸氢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
3.5投标人须承诺能完全提供本招标项目所有标的物。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cn/)。
3.7投标人或被代理制造商无以下情形:(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1)近6个月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
(2)投标截止时,投****集团****公司或****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
(3)近一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公司;
(3****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招标费”。缴费后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扫描成PDF格式,合并成文件夹命名为“XXX项目XXX公司投标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qq.com。
4.2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原件于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资料原件邮寄至**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21楼2109张老师处。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8131 |
电子邮箱: | ****@qq.com |
开户行: | ****银行****分行 |
帐号: | ****02161 |
缴费账户: | ********公司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0月9日10时00分(**时间)之前递交到****(**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21楼2109)评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5.3 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交****银行转账时应注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分之前到达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02161
投标人交****银行转账时应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28-****3379
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签约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缴纳,保函格式需招标人认可,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注:请避免月底最后2个工作日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21楼2109开标室。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合同签约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地 址: | **省**市**市**镇高店村 |
联系人: | 黄老师 |
电 话: | 0838-****830 |
电子邮箱 | huangsj_jx@cnpc.****.cn |
招标机构: | **** |
地址: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广场B座21楼2108-2109 |
邮编: | 610000 |
联 系 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3379 |
电子邮箱: | ****@qq.com |
招标机构: ****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