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董家芽塬行政村薛家芽塬自然村日光温室改造工程已由《****服务局关于**县董家芽塬行政村薛家芽塬自然村日光温室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长行审发[2021]19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董家芽塬行政村薛家芽塬自然村;
2.2、工程规模:改造日光温室31座,总长1937.9m,棚外坡墙加固2160m,铺设无纺布16200m2,后坡保温彩钢板1926m2,安装钢架30片。维修日光温室耳房1座,新修C20混凝土支排不渠839m,C20混凝土主排水渠270m;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概算投资:129.16万元;
2.6、标段划分: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同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投标人应在****建设厅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或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市杨家岭南苑B区8号楼1单元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3日14时30分,地点:**市百****酒店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
联系人:李进
电话:183****052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杨家岭南苑B区8号楼1单元1603室
联系人:乔志秀
电话:153****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