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标承建的**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工程项目,由****负责管理和施工。现乌**大道工程钢板桩工程施工依法可以进行专业分包工程招选,委托**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项目经理部为本工程乌**大道工程钢板桩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进行施工招选。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项目
1.2 建设地点:**市**县鸾凤乡
1.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线路长约8.76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洪墙、岸坡改造、道路工程、河道漫滩景观改造工程、沿河景观绿化工程等。
景观建设主要内容如下:砂坪溪右岸滨水景观工程约1.9公顷;西溪左右岸滨水景观工程约1.3公顷;富**右岸(大洲段)滨水景观工程约1.6公顷;**段滨水景观(游客码头1座);乌**大道(含乌君洲公园改造2.7公顷)及乌**大道延伸段工程共计4.2公里。
1.4 招选范围和内容:
暂定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为准。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工费、材料费(除专用条款规定由甲方提供之外的其他所有材料)、机械设备费(除专用条款规定由甲方提供之外的其他所有机械设备)、燃油费、夜间照明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施工用水用电费、人员食宿、保险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有关法规规定员工应享受的所有补贴及福利费用等一切与乌**大道工程钢板桩工程内容相关的全部费用。
2)按图纸、规范及项目部下发的书面要求施工以下主要工程内容:运输、打拔钢板桩、安拆横撑、整修、维护等。
3)包含因乙方施工对农民土地、苗木、房屋及其他损害的赔偿费用及协调当地村民关系等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在内,且不因任何条件变化而调整。
4)乙方应配合现场各项检查、报检、检测等工作。
5)施工现场应做到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场地内的安全防护、标志标牌所需材料由项目部提供,班组应按项目部要求布控、维护及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6)未列明的相关工作内容,以正式图纸为准,均视为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项目部不予调价。
1.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按项目部通知进场之日起3日内人员、材料、机具设备进场到位。(若招选方要求缩短工期,参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选人要求并增加相应人工机具)
1.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乌**大道工程钢板桩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协议里的规定标准。
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乌**大道工程钢板桩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协议里的规定标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必须是本邀请函注明的受邀请人。
2.2 参选人资质要求:具备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本招选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选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
招 选 人:****
地 址:**市**区北大路240号石结构办公楼3层
招选代理人:**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县鸾凤乡
联 系 人:陈华油 联系电话:180****2672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0日24时;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0日24时
(注:网上报名后均需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