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关于2021****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21〕12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及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培中心,****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教师可选择按照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或教学学科专业技术方向参加评审。教培中心相关人员按相应的专业方向参加评审。
****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评审)。
二、申报要求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学校(****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策要求,必须符合《****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规定。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四)对在职称初定和申报评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及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其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者,5 年不得申报;
2.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3.受到党纪、政纪等处理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4.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一年申报。
三、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一)初定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家承****中专院校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见习期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学校人事部门全面考核,可不经过职称评审程序,通过考核初定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
(二)初定基本条件
经学校(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2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6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2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次月可初定助理级教师职称,之后不得再次申请初定为中级职称。
5.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6个月,并在该工作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可初定中级职称。
6.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次月可初定中级职称(之前未初定过职称)。
(三)其他事项
1.初定中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相符、相近。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同一年度内(即:1—12月),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本市同时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只可选择其一。
4.申请人应于毕业10年内(以毕业证书记载的批准时间为准)提出初定申请,过期不再受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超过10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初定,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
6.非编聘用人员,由学校(单位)进行考核,参照本通知流程执行。
(四)初定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日-10月31日在****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es.****.cn:6001/zjkqt/ )注册账号后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教育经历,点击“职称初定”选项,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上传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统一社会信****学校办学许可证)等。经**市人社局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打印《**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后提交到其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盖章。
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2.学校审核。学校(单位)需明确专人负责审核,重点对申报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对申请人的政治、品德及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申请人考核年度中如有不称职、基本称职情况的不予通过。考核合格的结果和聘任意见填入《**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现场审核。学校(单位)将申请人材料(附件1)和《**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申报名册》在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市**东路385号)进行现场审核。
联系人:李雨潇,联系电话:****8361。
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一)评审基本条件
1.一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的教师,要符合《****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关于2021****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21〕125号)规定的条件。
2.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职务的教师,要符合《****教育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规定的条件。
(二)评审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学校(单位)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学校(单位)在省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经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小组会议,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并对申报人进行师德测评情况和民主测评,本单位的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参会人数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80%)。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岗位空缺数内合理确定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岗位使用数的确定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申请人网报。学校(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日-10月31日登录****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 https://es.****.cn:6001/zjkqt/ ),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上传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初级职称证书、统一社会信****学校办学许可证)等。经**市人社局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打印《**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后提交到其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盖章。
申请一级教师的申报人员还需于 2021年9月30日-10月23日登录“****教育局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jsgl.****.com/)进行评审申报,并按照要求上传规定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正面扫描,以PDF或JPG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因报错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三)材料送审
各学校(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将申报人材料(附件2)和《**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市**东路385号 409室)进行现场审核。
联系人:李雨潇,联系电话:****8361。
(四)组织评审
****小学教师中(初)级****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经复核、批准后发证。
五、评审费用
根据****委员会、****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收取1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
六、咨询服务
****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065 、 ****4821。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纪委将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904。
特此通知
附件:1.初定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清单
2.评审二级教师职称材料清单
****社会保障局
崇人社职称〔2021〕21号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
初定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清单
一、《**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
二、申请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含供需科目)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n)下载并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或查询情况截图一份(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硕士博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除外),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应能反映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编制内教师可以提供人社局入编文件替代人事聘用合同。
五、工作业绩总结1份(加盖单位盖章)。
六、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评审二级教师职称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网上填写完整后导出双面彩色打印(非导出上报无效)。
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一份。
三、申报人取得的初级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一份上传(非**市发放的证书,还需提供本人取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任职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印章),交复印件一份。
推荐意见的两名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各一份。
四、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系统上传,纸质复印件一份。
五、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毕业证原件扫描系统上传,纸质复印件1份。
六、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含供需科目)原件系统上传,复印件一份。
七、《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复印件。
八、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每年各一份。
九、《****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师德满意率测评及汇总表》(需按要求签字盖章)。
十、《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表》一份。
十一、现任职务期间各级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教育科研、公开课等业绩材料复印件。
十二、本学科教学反思一份(不少于1000字)。
十三、2020.9—2021.7学年度最后一本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上交手写体原件。
以上材料2-12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目录页码,《评审表》和《备课本》单独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