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00%股权 |
******公司100%股权 | |||||
**** | 挂牌价格(万元):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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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1-07-05 |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2021-09-26 |
一、本次拟转让标的系******公司100%股权。该标的企业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555万元,主要从事水利发电业务。公****电站、群力电站、回龙电站3****电站,上述电站总装机容量3150kw.h,年均发电量1100万kw.h。各电站均拥有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并经过“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所有机器设备全部换新,公司拥有完整得业务资质,包括电力业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环评并符合流域规划等。 ****电站 回龙电站位于**市**区鄢家镇高桠村,于1978年建成投产,电站原装机容量为980KW(3*160KW+2*250KW)。经过“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后,现总装机容量为1200KW(3*200KW+2*300KW)。 该电站土地权证号:**县国有(2007)第339号(其中占地面积:4281.2㎡;地类用途:综合;使用权类型:出让);房产证号:**县房权证(回龙)字第00021号、00022号、00023号、00024号(共4幢房产,建筑面积共计786.67㎡,房屋结构为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证载地址:**县鄢家镇高桠村五组)。 ****电站 群力电站位于**市**区双东镇龙洞村,于1978****电站原装机容量为800KW(5*160KW),经过“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后,现总装机容量为1000KW(5*200KW)。 该电站土地权证号:德市旌区双东A国用(2008)第0234号(其中占地面积:2654.00㎡;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房产证号:德市房权证双东镇字第00090号、00091号(共2幢房产,建筑面积共计673.5㎡,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证载地址:**区双东镇(**)古泉三组)。 ****电站 胜利电站位于**市**区双东镇凯江村,于1979****电站原装机容量为760KW(3*200KW+1*160KW),经过“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后,现总装机容量为950KW(3*250KW+1*200KW)。 该电站土地权证号:德旌区**国用(98)字第099号(其中用地面积:8517.44㎡;地类用途:水利发电;使用权类型:不详,建筑面积482.47㎡);房产证号:德市房权证双东镇字第00085号、00086号、00087号、00088号(共4幢房产,其中包括办公用房、车间、配电房、其它用房,建筑面积共计783.83㎡;房屋结构为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证载地址:**区双东镇(**)双碾村一组)。该电站由**灾冲毁部分渠道现处于停产恢复阶段。 二、标的企业现有聘用人员9人。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时间连续计算。受让方不得随意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三、标的联系人:李治超 联系电话:138****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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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
一次性 | |||||||||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西南联交【2019】41号)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通过****专用账户结算。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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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本次拟转让标的系******公司100%股权。该标的企业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555万元,主要从事水利发电业务。公****电站、群力电站、回龙电站3****电站,上述电站总装机容量3150kw.h,年均发电量1100万kw.h。各电站均拥有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并经过“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所有机器设备全部换新,公司拥有完整得业务资质,包括电力业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环评并符合流域规划等。 ****电站 回龙电站位于**市**区鄢家镇高桠村,于1978年建成投产,电站原装机容量为980KW(3*160KW+2*250KW)。经过“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后,现总装机容量为1200KW(3*200KW+2*300KW)。 该电站土地权证号:**县国有(2007)第339号(其中占地面积:4281.2㎡;地类用途:综合;使用权类型:出让);房产证号:**县房权证(回龙)字第00021号、00022号、00023号、00024号(共4幢房产,建筑面积共计786.67㎡,房屋结构为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证载地址:**县鄢家镇高桠村五组)。 ****电站 群力电站位于**市**区双东镇龙洞村,于1978****电站原装机容量为800KW(5*160KW),经过“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后,现总装机容量为1000KW(5*200KW)。 该电站土地权证号:德市旌区双东A国用(2008)第0234号(其中占地面积:2654.00㎡;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房产证号:德市房权证双东镇字第00090号、00091号(共2幢房产,建筑面积共计673.5㎡,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证载地址:**区双东镇(**)古泉三组)。 ****电站 胜利电站位于**市**区双东镇凯江村,于1979****电站原装机容量为760KW(3*200KW+1*160KW),经过“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后,现总装机容量为950KW(3*250KW+1*200KW)。 该电站土地权证号:德旌区**国用(98)字第099号(其中用地面积:8517.44㎡;地类用途:水利发电;使用权类型:不详,建筑面积482.47㎡);房产证号:德市房权证双东镇字第00085号、00086号、00087号、00088号(共4幢房产,其中包括办公用房、车间、配电房、其它用房,建筑面积共计783.83㎡;房屋结构为砖木结构和混合结构;证载地址:**区双东镇(**)双碾村一组)。该电站由**灾冲毁部分渠道现处于停产恢复阶段。 二、****电站均于2017年完成增效扩容改造,本次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更换水轮机、调速器、辅助设备、以及起重设备等机电设备,厂房适应性改造、修复引水渠等共投入改造资金850余万元。 ****电站****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该项目通过《关于**市“十三五”****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河流修复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德水函(2016)116号批准实施,****水利厅同意纳入**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电站,符合《**市凯江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及审查意见,满足**省小水电清理整顿、环保谁许完善意见相关要求。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金融债务。 四、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五、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六、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转让是以净资产为基础对企业股权进行的转让,转让前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转让后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八、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标的企业现有聘用人员9人。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时间连续计算。受让方不得随意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十、在本次股权完成后,转受双方应共同配合在获得****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十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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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17: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提示:****银行账户交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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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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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网络竞价 |
张文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80****5957 |
李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3311 |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