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1年9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预算金额:人民币****628元人民币,最高限价: ****628元人民币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411-1 | **** ****中心项目 | ****628 | ****628 |
2)采购内容:********中心****大学生健身健体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4)质保期:三年
5)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质量保证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1411-1 | ****中心项目 | **** | **市**区经七路22号院1号楼1单元5号 | ****028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海停、李勇、管勇、陈进良、郭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2256.22元人民币。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龙子**路
联系人:侯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041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3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3320
八、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一览表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