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区光坡镇企沙镇王府街道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防******局、****财政局以《关于**市**区光坡镇企沙镇王府街道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港区自然资函〔2021〕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区王府街道、光坡镇和企沙镇行政范围之内,项目区包括王府街道白沙村,光坡镇红沙村、栏冲村、沙螺辽村、**村、中间坪村,企沙镇牛路村7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区咸酸地、未利用地开发整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王府街道、光坡镇和企沙镇行政范围之内,项目区包括王府街道白沙村;光坡镇红沙村、栏冲村、沙螺辽村、**村、中间坪村;企沙镇牛路村等 7 个行政村。拟实施面积65.651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3.4170公顷(其中8等水田面积为42.9848公顷,10等旱地面积为20.4323公顷)。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及竣工验收等(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合同估算价: 3365.8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2)工程勘察及设计:建设红线范围内工程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及其他工程等(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5)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测绘或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需在****交易中心网(http://www.****.cn/gxfcgzbw/default.aspx)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到****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现场下载资料,技术部联系方式:0770-****191)。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授权代理人本人递交,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交易中心网站(www.****.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防******局:0770-****302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工业大道36号 地址:****市**区金凯路26****中心12楼
邮编:538001 邮编:530031
联系人:李恒 联系人:庞海秀、魏飘飘
电话:0770-****318 电话:0771-****138
传真:0771-****138
电子邮箱:****@163.com
2021年9月23日
附件:07-A2打印02规划图0811白沙村(1).pdf |
06-A2打印01规划图0811红沙村委会(1).pdf |
**市**区光坡镇企沙镇王府街道土地整治项目总承包(EPC)招标文件(2021.9.23定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