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3日 22:2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南粤家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3日 22:2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镇**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03.8758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60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社保局办公大楼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51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镇**大道华兴公寓 6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0-****606 |
**市“南粤家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镇**大道华兴公寓6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南粤家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38,758.1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南粤家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38,758.16元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市“南粤家政”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38,758.16 | 2,038,758.1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施工验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月份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接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行业资质证书 :
(1)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南粤家政”培训基****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1.5《****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镇**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5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镇**大道华兴公寓602号(****评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5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镇**大道华兴公寓602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领购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以下资料,无误后即可领购: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报名供应商所在单位近月份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注:
1、所有领购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2、领购时供应商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领购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可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社保局办公大楼内
联系方式:134****511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镇**大道华兴公寓 602号
联系方式:0660-****6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660-****606
****
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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