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24 】
**市**区三星镇大石村厂房屋面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三星镇大石村;
2、工程内容:改造工程;
3、工程质量:合格;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
标段 编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一 | **市**区三星镇大石村厂房屋面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94038.8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四、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市******交易中心专用邮箱【****@163.com】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七、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 时30 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 : | **** |
地 址: | 三星镇大石村 | 地 址: | **市世纪光华苑416幢 |
联系人: | 顾先生 | 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 话: | 137****9162 | 电 话: | 151****0847 |
|
|
|
|
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提前15分钟到达开标地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才可进入开标室,一份投标材料仅限一人进入。所有进入交易现场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好口罩、搞好手部卫生消毒,保障个人及他人生命安全。由于交通管控因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投标的,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