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兴旺路及周边道路白改黑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21]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开发区兴旺路及周边道路白改黑工程路线长为7285.887米。本项目包含兴旺路(文贤路至兴华路)、兴华路(兴旺路至东泰雨具)、安安路(兴泰东路至兴华路)及**路(锦都路至兴旺路)等四条道路,其中:(1)兴旺路为西南向东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2.5m~34m,本次设计起点与现状文贤路交叉,向东北向延伸,改造道路设计全长3249.261m。AKO+980.4~AK1+011.4为现状桥梁,桥梁宽度为24米,本次设计按利用考虑,不改造或拓宽。部分路段受两侧已建建筑控制,在AK1+400~AK1+540路段边线按27.0m控制,在AK2+12~AK2+840路段边线按22.5m控制。与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采用单幅路和三幅路两种形式,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2)兴华路为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起点衔接兴旺路和总部大道,终点至东泰雨具,全长2200.0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道路横断面布置为单幅路。(3)安安路为西至东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起点与兴泰东路交叉,终点衔接兴华路,全长1127.896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24.5m,道路横断面布置为单幅路。(4)**路为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城市支路,起点与锦都路交叉,终点衔接兴旺路,全长708.73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道路横断面布置为单幅路。总投资约10266.29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849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开发区兴旺路及周边道路白改黑工程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849元(含暂列金300万元),包含道路、电力、照明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849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3)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5)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5日 08:30:00至2021年10月18 日 8:30:00通****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79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或年度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1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cn)、****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588,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1栋24楼2409-2414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596-****209,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 、 漳****改革局
地址:**市**区**镇人和南路、**市**区**镇**北路
联系电话:0596-****686、 0596-****267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电话:059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