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6 13:08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预算:见下表(各包超预算报价将做否决处理)
1.5货物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分1个包,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单位:人民币元)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 算 | 谈判保证金 | 参数、技术指标 |
1 | 监控设备 | 120,000.00 | 取消保证金 | 详见谈判文件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2营业执照副本(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2.3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已“三证合一”的只须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4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文件第四部分格式);
2.7**市公共**交易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见文件第四部分格式);
*以上所有资格文件开标时均须携带原件
2.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cr/list)。
2.9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招标文件中查阅);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依照最低评标价法。
7、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品目清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8、报名方式:本项目取消报名,直接参与。
9、谈判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9.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9日(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9.2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谈判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市政府采购网-****政府****中心自行下载。
9.3网址:http://www.****.cn/
9.4谈判公告及响应文件的质疑时限: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有效,****中心不再受理。
9.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省政府****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关注网站信息,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10、竞争性谈判
10.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13时30分;
10.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开标室(详细地址:****政府二号院二号楼北门一楼2106室);
10.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谈判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1、采购人
包号 | 采购人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 | **县北大街路东 | 王** | 137****7111 |
12、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 **** | ||
地 址 | ****政府二号院二号楼北门一楼 | ||
联系人 | 韩亮、吴春宇 | 电话 | 0452-****333 |
****
2021年9月26日
重要提示:
1、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每个供应商只准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二维码合格,体温检测不高于、等于37.3度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否则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同时该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疫情期间防控政策不断变化,风险地区供应商代表进入**县境内须了解**县疫情期间实际情况,须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联系电话:045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