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县文化路3号****商场出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 日期 | 2021年09月27日 | 挂牌截止 日期 | 2021年10月14日 |
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一 | **县文化路3号电力大厦 | 层数 | 1-13 | |
租赁面积(㎡) | 7000 | 挂牌价格 | 90万元/年 | ||
标的二 | **县文化路3号原宏兴 商场 | 层数 | 1 | ||
租赁面积(㎡) | 900 | 挂牌价格 | 53万元/年 | ||
出租期限 | 均为10年 | 出租用途 | 酒店、培训机构、商务办公、****商铺等 | ||
1、**县电力大厦始建于1994年,是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地标性办公大楼,周边二公里****小学、商业中心,是经济、娱乐、商贸的核心区位。该标的现整栋招租(不含14楼、15楼和地下车库),租金每3年递增5%,物业管理、水电费、消防工作等由承租方负责(14楼、15楼按实际使用分摊);地下车库费用(面积约1200平方米,共30个小车位,租金14万元)由****商场按5:1的比例分摊,递增方式同上。 2、****商场,****中心位置,与电力大厦相邻。该标的按整层出租,租金每3年递增5%,物业管理、水电费、消防工作等由承租方负责;地下车库费用(面积约1200平方米,共30个小车位,租金14****商场与电力大厦按1:5的比例分摊,递增方式同上。 | |||||
租金及费用缴纳方式 | 租金每半年一付,并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须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首年的半年租金及承租押金一次性汇****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半个月前支付给出租方。 | ||||
承租押金 | 均为三个月租金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658W | |||
出租方 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中心、****财政局 |
特别 | 1、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交易所****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产出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竞价人)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2、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3、温馨提示: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www.****.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约有30分钟延时); ②请意****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承租方在e****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且收到标的的半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交易所****公司网站(www.****.cn)点击e交易图片或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承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相对应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竞价人报名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交易所****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6、承租方应当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对应的交易服务费、半年租金、承租押金一次性汇****交易所****公司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开 户 行:****公司****营业部 账 号:8100 0009 8284 0000 01。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而放弃承租的竞价人承担。 8、出租方可给需装修的承租方不超过三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不计收租金,但计入十年承租期。 9、****商场的租户可自行决定是否租用地下车库。 10、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11、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标的水电表已分表到户,费用按市场价计收;物业管理费待承租后与出租方商定。 12、承租方对资产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改装、改造、装修等,应将书面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且承租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13、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承租押金将不予退还。 14、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交易中心、****交易所****公司的交易服务费。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09月27日 09:30时至 2021年10月14日 17:00时。 | |||
报名手续 |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标的一:15万元;标的二:10万元,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7:00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租金或承租押金的一部分(无需承租方另行****交易所****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均为1000元 | |
自由竞价 时间 | 标的一:2021年09月27日09:30时-2021年10月15日10:00时; 标的二:2021年09月27日09:30时-2021年10月15日10:30时。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1、****交易所****公司按湘发改价服〔2019〕851号文件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即按标的首年租金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何先生 |
咨询电话 | 0735-****807、199****596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湖****中心2楼219-223****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联系人电话、时间 | 叶主任139****811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 |
技术支持 | 0735-****807、****289082 | |
发布媒体 | ****交易所****公司网站www.****.cn; 微信公众号:**产权; ****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n; 微信公众号:**市公共**交易; ****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电话:0735-****232。 |
文档附件: |
**县文化路3号****商场出租(郴公产告字〔2021〕第121号)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