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三**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路网-法院路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法院路呈南北走向,道路设计全长为542.968m,设计起点FY KO+000与**路(现状道路)相交,设计终点FY KO+542.968,扣除部分不实施路口后,本次实施长度为519.014m(现状路口改造部分不计实施长度),实施范围为FY KO+023.954 ~FY K0+542.968。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单幅路形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17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9月29日 | ||
拟中标人 | ****、****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系数:0.1%,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下浮系数:0.1% (其中:设计费17.98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432.81575万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李怡凝(注册编号:桂245****39971;身份证号:****0219******0027)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杨小波(职称证书编号:****580;身份证号:****0319******1036)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包晓琳(职称证书编号:****4987;身份证号:****0219******0045) | ||||
项目经理 | 卢燕芬(注册编号:桂245****55371;身份证号:****8119******5129)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21)****206;身份证号:****3019******082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市小江街(扬帆大道至**路段)道路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中鼎****公司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系数:0.25%,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下浮系数:0.25% (其中:设计费17.95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430.664375万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刘文宾(注册编号:桂245****53027;身份证号:****1119******003X)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张洪勇(职称证书编号:011****0290;身份证号:****2819******7978)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陈文夫(职称证书编号:****684;身份证号:****0219******4217) | ||||
项目经理 | 滕华宪(注册编号:桂245****03090;身份证号:****2119******3925) | ||||
专职安全员 | 谭淑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20)****360;身份证号:****0219******614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县县城民安路一期道路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下浮系数:0.15%,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下浮系数:0.15% (其中:设计费17.973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432.098625万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吴春玉(注册编号:桂245****14805;身份证号:****0119******052X)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高霞(职称证书编号:****80155;身份证号:****8119******0024)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刘学芳(职称证书编号:GX220****1303;身份证号:****2319******1044) | ||||
项目经理 | 黄甫益(注册编号:桂245****05497;身份证号:****0119******2715) | ||||
专职安全员 | 吴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2017)****786;身份证号:****2319******3125)【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港新****村改造项目二期(丹寮大街东面地铁)I期(道路、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www.****.cn、****交易中心网站www.****.cn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368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