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26
根据《****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吴党办发〔2021〕9号)精神,针对“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工业企业用地审批把关不严,土地利用监管制度不完善,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率低,部分企业大量用地长期闲置,土地**浪费严重,亩均产值较低。青铜****公司、****公司等一批‘僵尸企业’停产超过5年仍处于清理处置阶段,造成园区大量土地**浪费”的问题。****园区******局,****园区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摸排和梳理,制定了土地利用和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逐项进行了整改或明确了整改方向,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利用监管制度,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针对园区土地管理不够规范,投入产出相对不足,土地利用整体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县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已批用地逐宗进行了核对,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具体原因分别采取相对应的处置措施;按照《**县工业领域“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先行先试稿)》的通知精神,对****公司金属镁加工项目的闲置建设用地进行了分割转让,并新引进了新的建设项目,对******公司等4家停工停产复产无望企业进行了清理退出,企业所占用的闲置土地和标准化厂房均引进了新项目,提高了土地**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制定了《工业用地分期登记发证制度(试行)》、《工业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园区通过建设标准化厂房,企业通过旧厂房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了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园区制定了“禁限控”产业发展目录,杜绝“两高”****园区;按照“效益优先、适度超前、引导集聚、集约经营”的原则优化产业结构,工业园区通过延链、补链、融链等措施,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等自治区重点产业,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显著提高。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95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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