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程一期(设备与软件开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523-2021-0048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程一期(设备与软件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32,925.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程一期(设备与软件开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532,925.52元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硬件及配套采购、软件开发、三维数据生产与对接、外包服务及系统集成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32,925.52 | 18,532,925.5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硬件及配套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开发、三维数据生产与对接和外包服务及系统集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信用记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程一期(设备与软件****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工程一期(设备与软件开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18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市**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省汕****林场
联系方式:0754-****294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联系方式:0754-****90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先生、林小姐
电 话:0754-****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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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