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9-27 09:02
质疑答复
供应商:****
地址:**省**市**经济试验区**街90号
联系人:韩长生,联系电话:0816-****081,邮编:621000。
法定代表人:韩长生,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0816-****081。
被质疑人: ****
地址:**市**区锣锅巷122号**大厦1607号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 028-****4798。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均由****负责答复。
质疑答复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锣锅巷122号**大厦1607号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8-****4798
我公司于2021年09月09日收到贵单位关于项目名称:****设备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书》原件一页,我公司立即拨打电话通知贵单位修改《质疑书》格式;于2021年09月10日收到贵单位修改格式后的《质疑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公司在质疑事项中提出的1项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质疑请求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采购评审文件中所述,****在标书中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中,由于法定代表人未签字,而被视为无效投标人。
经审查,现答复如下:
事实依据:
据核实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模板中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签字)”(详见附件)。并且投标人资格性投标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明确的是签字,并非是法定代表人的签章,但投标人却在法人授权书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并未签字,故投标人资格条件响应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资格审查不过。****公司提交的“质疑函”****公司法人无法签字等情况,在贵单位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并未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人明确签字一事提出相关质疑招标文件和询问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下次投标一定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本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
2021年09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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