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项目-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公司受********水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更正:
一、原公告: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2018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含1800****水库除险加固或小****水库**施工业绩;(适用于《****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 □5 □8 □10 年内(指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 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现更正为: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2018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含1800****水库除险加固或小****水库**施工业绩;(适用于《****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二、以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事项不变。
(1)招 标 人:****
地 址:**县楚江镇澧阳中路019号
联 系 人:黎 明
电 话:139****610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劳动西路26号
联 系 人: 余坤军
电 话: 0736-****692
传 真: 0736-****692
电子邮件: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市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36-****852。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124********920********29001001]****水库**项目.CD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