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规模
1、基础设施建设类:路灯照明,公厕建设,环境治理,道路建设(桐子湾组至北大门道路,高坎子组),道路修缮(樱**道及排水沟1100米*8米),道路硬化(老乡寨风雨桥道路)。2、房屋改造类:****中心提质改造,对门场支部、**湾理事会议事阵地改造,宜居农房改造。3、文物保护修复类:猴场会议纪念碑修缮,红军佚名战士墓修复。4、人居环境整治类:人饮工程,庭院整治。5、软件设施类:****广场提质改造。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按照发改价【2007】670号文件下浮40%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六、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
2.地 址:**县猴场镇
3.联 系 人:周镇长
4.联系电话/传真:184****5129
七、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
2.地址:**市**区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B座14楼
3.联系人:刘从兵、张炬坤
4.联系电话/传真:0851-****6594/****1621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4-****290
详细地址:****中心****办公室
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供应商提供的监理服务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社会保障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法院****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 家 | 1 |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期(包含工程质保期)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三、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提供成果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四、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五、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六、其他要求
无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谈判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初步审查表。
三、谈判报价的评审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联合体/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谈判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审依据,成交供应商的公告价格为供应商最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