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任泽区第五期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任泽区第五期光伏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任泽区第五期光伏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市任泽区第五期光伏项目 一标段:大屯乡、天口乡、邢湾镇、**庄乡 二标段:骆庄乡、农管委、**城乡、辛店镇
2.2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市任泽区第五期光伏项目 一标段:大屯乡、天口乡、邢湾镇、**庄乡 二标段:骆庄乡、农管委、**城乡、辛店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光伏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伍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保证金;(5)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6)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30 00:00至2021-10-12 23:59(**时间,下同),登录 投标人登陆“任泽区公共**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任泽区公共**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任泽区 | 地址: | **市**区博大路3号院1号楼16层1603 |
邮编: | 055150 | 邮编: | 100176 |
联系人: | 张鸿彦 | 联系人: | 郝惠颖 |
电话: | 0319-****656 | 电话: | 0319-****222 |
传真: | 0319-****656 | 传真: | 0319-****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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