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项目区(****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厅以湘农发〔2021〕8号文件批复实施,****改革局以安发改招核〔2021〕第90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项目区(****标段)施工;
2.2 建设地点:**县**镇、清塘铺镇,具体详见标段划分明细表。
2.3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00日历天。
2.4项目基本情况:**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19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270.63亩,整修山塘9座,整修河坝14座,****泵站16处,衬砌渠道190条70.245km,新增低压管道灌溉面积2943.90亩,升级改造田间道路55条22.101km,配套附属建筑物共6315处,种植紫薇、桂花共960株等。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365天。
2.7 招标范围:**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标段的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整修山塘及河坝、****泵站、衬砌渠道、新增低压管道灌溉、升级改造田间道路、配套附属建筑物的建设、种植植被、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最终的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三个项目区21个标段,其中第一项目区1-7标段(包含烟溪镇、马路镇、东坪镇、田庄乡、羊角塘镇等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金额约1727.89万元;第二项目区8-14标段(包含大福镇、梅城镇、清墉铺镇等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金额约1821.94万元;第三项目区15-21标段(包含清墉铺镇、**镇等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金额约1726.88万元。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划分明细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各标段招标控制价(万元) | 标段涉及村(位置) | 标段工程内容 |
1 | 第一标段 | 249.88 | 烟溪镇(陈竹村、双龙村)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马路镇(岳溪村、澄坪村、**村) | ||||
2 | 第二标段 | 287.81 | 马路镇(潺坪村) | |
3 | 第三标段 | 242.03 | 马路镇(管坪村、**坡村、折尔村、谢家溪村、洞**、江溪村) | |
4 | 第四标段 | 283.88 | 东坪镇(柳坪村、马渡村、大园村、伊溪村、任坪村、岩坡新村) | |
5 | 第五标段 | 207.94 | 东坪镇(辰山村、烟竹村、**社区、吴合新村、羊公村) | |
6 | 第六标段 | 239.5 | 东坪镇(**园村、**观村) | |
7 | 第七标段 | 216.85 | 田庄乡(田庄村)、羊角塘镇(新溪村、云盘村) | |
8 | 第八标段 | 269.35 | 大福镇(沂兴村、苍湘村、民利村) | |
9 | 第九标段 | 283.7 | 大福镇(福欣村、永盛村、江福村、****社区) | |
10 | 第十标段 | 256.08 | 大福镇(大尧村、小尧村、建和村1) | |
11 | 第十一标段 | 277.34 | 大福镇(木孔村、建和村2、白泥村) | |
12 | 第十二标段 | 283.93 | 梅城镇(杨高村1) | |
13 | 第十三标段 | 236.28 | 梅城镇(杨高村2) | |
14 | 第十四标段 | 215.26 | 清塘铺镇(红岩村、晓桥铺村) | |
15 | 第十五标段 | 240.95 | **镇(蚩尤村、乐高社区) | |
16 | 第十六标段 | 227.6 | **镇(伊中村、团云村) | |
17 | 第十七标段 | 276.78 | 清塘铺镇(洞天村) | |
18 | 第十八标段 | 250.25 | 清塘铺镇(龙坳村、罗峒村) | |
19 | 第十九标段 | 244.38 | 清塘铺镇(石溪村、栗山坳村) | |
20 | 第二十标段 | 245.36 | 清塘铺镇(**村、八里潭村) | |
21 | 第二十一标段 | 241.56 | 清塘铺镇(云雾山村、久泽平村)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本项目每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次项目施工过程中按《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 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要求,将对主要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影像识别考勤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人员,且已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达不到考勤考核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同时,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投标人只能参与本批招标项目(详见标段划分明细表,共二十一个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重复投标无效,重复投标的单位均按废标处理;
3.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
3.8信誉要求: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中心网站注册(网址:http://jyzx.****.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09月30日上午09:00时至2021年10月12日17:00(**时间,下同)****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网》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10月18日(含)17:00时(**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qq.com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心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 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中心(迎宾路)A区3楼,开标室详****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公司开具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递交投标文件进行签到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完成签到和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迅速离场,投标人需要观看项目现场开标过程的请登****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网上直接观看现场开标唱标过程。
7.5根****交易中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各投标单位代表进****交易中心时请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只有正确佩戴口罩、持绿色健康码、体温及行程无异常的人员,方可进****交易中心,各投标单位仅限1人进入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交易中心》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农业农村局(电话:0737-****787)、****改革局****办公室,(电话0737-****510)。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纪检组的监察。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银行**支行西南侧约150米
联系人:肖立新、谌宇文
电 话:189****1699、137****78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麓云路159号佳境小区22栋101号8101-8105房
联系人:罗芳 刘超 电话:073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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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标封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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