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柑橘产业供应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忠商务〔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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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发〔2021〕237号)要求,我委成功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现将开展柑橘产业供应链建设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产后商品化处理短板。在产地、****基地建设或改造具有产后商品****中心、冷库、仓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分级、包装、质检、冷藏等设备,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二)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完善冷链物流体系,****中心、具有冷****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提档升级。
(三)拓展直销网点。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社、种养大户设立直销网点,发展直供直销、网订店取、连锁配送等模式,形成以农批对接为主体、农超对接为方向、直销直供为补充、线上交易为探索的多种产销衔接流通格局。
(四)加强供应链主体培育。大力培育和引进种养、加工、流通一体化的供应链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并发挥骨干带动作用,加强农产品供应链领域分工,实现集约协作发展。鼓励农产品经纪人、代理商、经销商等****公司化、规范化、品牌化和标准化发展。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依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和《**市商务****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1〕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建设投资项目给予费用补助。
(二)支持标准。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各类项目最高支持标准分别为:**或改造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项目200万元/个;****中心、产后商品化加工处理设施、产地仓建设项目200万元/个,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备建设项目40万元/个,拓展连锁经营网点的生鲜连锁经营100万元/个。
三、申报条件要求
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都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符合农产品供应链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1月—2022年2月,最长不超过2022年4月。
五、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商务委提交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企业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发展现状,农产品供应链经营状况及设施情况、存在的问题,财务运行状况;企业采购及销售区域农产品供给和需求情况;企业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的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建设内容、主要任务、建设进度及各阶段建设目标、任务,项目总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预期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一)项目申报企业根据《本通知》向县商务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10月10日前报县商务委市场体系建设科,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二****财政局等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1年柑橘产业供应链建设支持项目。联系人:莫忠华,联系电话:****0651,136****3505。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街道**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统筹协调,强化对支持项目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摸排,注重组织发动。各乡镇街道**级相关部门吃透政策、加强宣贯,结合本地区柑橘产业发展实际,广泛发动开展项目摸排,对拟申报项目予以分析和研判,确保符合政策支持方向。
(三)加强审核,提高项目质量。各乡镇街道**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强申报项目的审核筛选,对企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具体指导和严格把关,围绕重点支持方向予以择优推荐,严禁工作中弄虚作假。
(四)加强督导,加快实施进度。各乡镇街道**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期限倒排时间推进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做到项目推进有跟踪、建设实施有指导、实施绩效有评估,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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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