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15个乡镇综治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15****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30 08:57
项目概况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15****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15****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589.00 | ||
最高限价(元) | ****589.00 | ||
采购需求 |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15****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15****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到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 ||
方式: | (1)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请将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扫描后传至****@163.com,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办理网上获取手续。若有疑问请致电:028-****9678转801。 | ||
售价: | 15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10点00分(**时间) | ||
地点: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计划编号:SCZC513****09101_****0094;2、监督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176;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网查询。(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 |||
附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州**县屯**六号 | ||
联系方式: | 189****426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 ||
联系方式: | 028-****967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刚 | ||
电话: | 189****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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