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县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1-09-30
**县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县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1ccbfa6-1bd8-4884-8239-a2e****707cb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d1ccbfa6-1bd8-4884-8239-a2e****707cb | ||
建设规模: | 内涝点整治消除工程,完善内涝点片区雨水收集系统,打通雨水外排通道;**雨水管网完善工程;行泄通道完善工程,现状排水通道清淤;配套管理维护设施,购置移动水泵车2台等,总投资约3690万元。d1ccbfa6-1bd8-4884-8239-a2e****707cb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9-30 10:1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13 17:3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李海银 |
办公电话: | 181****28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陈建灵 |
办公电话: | 181****3635 | 移动电话: | 181****3635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县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13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0-25 14:30 |
开标地点: | **县一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69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内涝点整治消除工程,完善内涝点片区雨水收集系统,打通雨水外排通道;**雨水管网完善工程;行泄通道完善工程,现状排水通道清淤;配套管理维护设施,购置移动水泵车2台等,总投资约3690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资质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委员会审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7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8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业绩要求: | 3.6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具有一个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具有一个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
其他: | 3.9 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25 14: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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