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路、兴民路及迎宾大道延伸段道路改造工程)****改革局以关于**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望发改字〔2021〕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王母街道
2.2 项目规模:**道路面积41418.7平方米,C20片石混凝土路肩墙1250平方米,绿化19253平方米,污水管DN400HDPE双壁波纹管2520米,雨水管2805米(其中:DN500 HDPE双壁波纹管1480米、DN600 HDPE双壁波纹管825米、DN1500钢带增强型聚乙烯螺旋波纹管500米),给水管DN200 PE100级管2470米,照明路灯177盏,电力排管3083米,综合通讯排管2066米,交通标线2718米,人行交通标示标牌108块,交通信号灯15套,行车监控15套,违停监控18套及指路标志牌16块。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路、兴民路及迎宾大道延伸段道路改造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01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http://ggzy.****.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01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http://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9日13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省**市**区**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9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省**市**区**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上发布。
联系人:吴**联系方式:181****9686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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