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1年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拟建的**市2021年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由满自然资发[2021]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市2021年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2.2、建设规模:治理区总面积为255.73公顷。项目区治理范围及分区,是根据露天矿排土场边坡情况及排土场周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确定的,具体分为排土场边坡治理区、治理区一、治理区二、治理区三、治理区四、治理区五、治理区六、治理区七。
2.3、工程地点:**区
2.4、工程内容:治理区总面积为255.73公顷。项目区治理范围及分区,是根据露天矿排土场边坡情况及排土场周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确定的,具体分为排土场边坡治理区、治理区一、治理区二、治理区三、治理区四、治理区五、治理区六、治理区七。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已落实。(施工控制价:****0800.00元)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地质或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中标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必须在****留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工程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发现同时在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如出现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无故替换项目负责人的情形,经查实将直接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相关资质证照电子版在投标人主体库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详见****交易中心网相关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投标人应对其主体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地质或水工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及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机关****银行缴税付款凭证为准)、****银行****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开评标方式。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企业信息完善;1、企业基本信息及业绩应当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主体信息登记完善。2、企业资质信息应当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主体身份申请中对应主体身份上传主体身份。
3.3被****通报或列入黑名单的参建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在**共**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并在****交易中心门户网站-“CA在线办理”登录入口(http://www.****.cn/)在线办理相关CA证书)办公地址:**市财政大厦4楼CA****中心。联系电话:0470-****619。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项目名称 **市2021年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标包名称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金额(元) |
**市2021年度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 | 工商银行 | 340000.00 |
****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 ||
955********00000123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
2、节假日、****银行不受理缴纳保证金业务。
3、保证金计算方法: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2%收取。
4、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市公共**交易(http://www.****.cn/)
或**市门户网(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413不见面开标室(**市财政大厦四楼)
7.3开标室:****交易中心413不见面开标室(**市财政大厦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市门户网、**市公共
**交易网上发布。
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电话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0、开标的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n/)《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推广应用“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470-****7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尚都国际高层一单元804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0-****228
邮编:021400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