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县渔政信息化监管平台二期项目(2021-2024年)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在一期建设内容******中心库升级、**目录梳理、数据治理、数据可视化系统和供需对接系统应用建设,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采购预算金额:89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建设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运营市所辖**城内1200个铁塔覆盖全境,光电设备系统挂高均需达35米以上,铁塔公司的铁塔设备具有**高度方面的唯一性,同时满足7×24小时稳定的电力供应。该公司具有唯一性,服务保障优势较大,能最大程度节省财政支出。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湖西南路259****工业园)综合楼一层
三、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该项目建设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运营市所辖**城内1200个铁塔覆盖全境,光电设备系统挂高均需达35米以上,铁塔公司的铁塔设备具有**高度方面的唯一性,同时满足7×24小时稳定的电力供应。该公司具有唯一性,服务保障优势较大,能最大程度节省财政支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处采购。
(2)本项目符****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要求。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条件, 拟推荐唯一供应商:****。
(3)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薛凯(市人社局,高工)
王****学校,高工)
****中心,高级讲师)
四、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蒋健
联系地址:**省**市**县姑孰镇**中路
联系电话:139****8667
2.财政部门名称:****财政局
联系人:张亚平
联系地址:**市**县**中路57号
联系电话:0555-****452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王泽鹏
联系地址:**县****家居广场
联系电话:152****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