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
****关于**省****红火蚁应急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火蚁应急防控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答疑事项1: 问:采购文件第一章磋商文件的第二部份响应供应商须知中的第五条磋商与评审中的第29点评分标准的第3点“商务分:(一)相关业绩(10分):响应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1份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10分,其他得0分。(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要求相关业绩、数量过多(1份1分,要求10份)且业绩分数权重过大更不合理,有违招投标条例(条例规定:不能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质疑设置了限制条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同类的项目成功案例即可得分,并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业绩,分值设定符合相关规定且可满足本项得分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多,市场竞争充分。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2: 问:采购文件中第一章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响应供应商须知中的第五条磋商与评审中的第29点评分标准的第3点“商务分:(二)技术人员(10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的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农艺师及以上职称者,每提供一人得2分,以此类推,最高得10分,其他得0分。(提供职称证书及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要求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需要“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不合理,拟投入的技术****公司****公司为其缴纳社保人员的),****公司外聘、雇佣等其他形式符合需求的技术员工。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即潜在供应商的外聘及雇佣人员均需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说明:“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分值设定符合相关规定,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3: 问:采购文件中第一章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响应供应商须知中的第五条磋商与评审中的第29点评分标准的第3点“商务分:(三)企业综合实力(10分):响应供应商或产品登记证持有人获得红火蚁领域相关知识产权认证、科技成果、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等进行综合评分,优者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评分分数权重过大,而且“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也违反招标条例。 答:本评分项是对潜在供应商履约能力的综合考量,包含但不限于红火蚁相关的知识产权、相关成果及售后服务的综合评价,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比其他一般农药专业性更强,防效不仅取决于成分和含量,更取决于生产工艺,企业在红火蚁相关领域取得的成绩更能体现企业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应用方面的综合实力,产品性能、产品效果更有保障。分值设定符合相关规定,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4: 问:采购文件中第一章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中的第九条技术规格要求中的第2点:“红火蚁专用药剂粉剂:有效成分:0.6%或0.9%高效氯氰菊酯;登记的防治对象:红火蚁;剂型:粉剂或可湿性粉剂…”设置的参数条件无法满足3家品牌产品投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登记可知符合0.6%高效氯氰菊酯要求的只有两家农药生产厂家,而符合0.9%高效氯氰菊酯要求的未查询到任何有相关登记的品牌产品,即没有符合该条件产品(该含量产品参数设置属于虚设或错设)。 答:根据采购人多年实际应用经验及前期市场****研究中心相关专家意见,红火蚁防控专用粉剂其含量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效果最好。含量太低,防效极差,杀不死红火蚁;含量太高,外围的红火蚁死得快,不能把药剂带入蚁巢,杀不死蚁后,蚁巢防效差。高****农技中心红火蚁防治粉剂推荐的首选药剂,选定0.6%或0.9%含量是根据采购人多年的实际防治经验并咨询相关专家意见,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况。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章**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0797-****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章江新区**路6****中心10栋1#-2#店面
联系方式:199****3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99****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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