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划分 1 个标段,主要采购内容包含包括抱树灯、灯带、电源线等,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5日 五、定标日期:2021年10月11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1年10月11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尹广礼、刘敏、翟德芳、朱性彬、李培杰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省**市**市国****开发区综合办公楼122房间 中标金额:688961.8元 交货期限: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3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管理中心》上同时发布。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新**安泰街2号 联系人:娄宁 联系方式:183****022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洪门镇常青藤小区29号楼806室 联系人:高二康 联系方式:155****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二康 联系方式:155****2309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10月12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1年10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