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2021年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 (**时间)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县**镇****广场南,****中心8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 10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分成比例或回报率 | 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35% 园地、林地开垦为旱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35%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在3000亩以下的(不含3000亩)】:35%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5000亩的(含5000亩)】:36%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7000亩的(含7000亩)】:37%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10000亩的(含10000亩)】:38% 负责回购项目的投资回报率:7% 整改项目投资回报率:7% | ||||
**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中标人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土地开垦、提质改造(旱改水)潜力**开发(中标人投资综合收益的兑付期限以实际支付完毕为准)。 | 质量要求 | 1.符合《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发[2018]7号),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政府自然**部门组织的验收,新增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开垦指标获批入库; 3. 项目完成后耕地质量等别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分成比例或回报率 | 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35% 园地、林地开垦为旱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35%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在3000亩以下的(不含3000亩)】:35%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5000亩的(含5000亩)】:36%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7000亩的(含7000亩)】:37%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10000亩的(含10000亩)】:38% 负责回购项目的投资回报率:7% 整改项目投资回报率:7% | ||||
**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中标人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土地开垦、提质改造(旱改水)潜力**开发(中标人投资综合收益的兑付期限以实际支付完毕为准)。 | 质量要求 | 1.符合《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发[2018]7号),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政府自然**部门组织的验收,新增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开垦指标获批入库; 3. 项目完成后耕地质量等别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分成比例或回报率 | 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35% 园地、林地开垦为旱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35%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在3000亩以下的(不含3000亩)】:35%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5000亩的(含5000亩)】:36%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7000亩的(含7000亩)】:37% 园地、林地直接开垦为水田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比例【直接开垦为水田累计达到10000亩的(含10000亩)】:38% 负责回购项目的投资回报率:7% 整改项目投资回报率:7% | ||||
**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中标人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土地开垦、提质改造(旱改水)潜力**开发(中标人投资综合收益的兑付期限以实际支付完毕为准)。 | 质量要求 | 1.符合《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发[2018]7号),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政府自然**部门组织的验收,新增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开垦指标获批入库; 3. 项目完成后耕地质量等别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网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