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实训大楼电梯、空调、报告厅座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666****规划局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09 点 3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C-2021DXGK-000780
项目名称:****学校实训大楼电梯、空调、报告厅座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标段一:920000.00元;标段二:588390.00元;
最高限价:标段一:920000.00元;标段二:58839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单位 | 数量 |
01 | ****学校实训大楼电梯、空调、报告厅座椅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电梯) | 920000.00 | 920000.00 | 批 | 1 |
02 | ****学校实训大楼电梯、空调、报告厅座椅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空调) | 588390.00 | 588390.00 | 批 | 1 |
合同履行期限:标一签订合同4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标二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段二(空调)本标段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应当取得有效期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并提交下述材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2020或2021****事务所审计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1年6月份以后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1年6月份以后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标段一: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段二: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666****规划局对面)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认购招标文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8日09点 30分(**时间)
4.2、地点:****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3、疑问及质疑:
3.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0〕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标段一:18000.00元;标段二:10000.00元(人民币)。
七、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
地址:****
联系人:成英庆
电话:137****6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666****规划局对面)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 153****1011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