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潜在****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cn/col/col2383/index.html、**县公共**交易网http://jianhu.****.cn/col/col21104/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4日9时(**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为94.24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5万元,高于该限价作无效标论处;
5.采购需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LED大屏幕显示系统、会商系统、业务支撑系统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本地化应用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此项目采购产品的供货并经验收合格;
7.质保期:二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招投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2.3****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3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czj.****.cn/col/col2383/index.html
**县公共**交易http://jianhu.****.cn/col/col21104/index.html
3.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qq.com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采购网和**县公共**交易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建宝路西
联系电话:189****9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151****8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 涛
电话:151****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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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