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灵溪镇城区河滨路(**路至东仓路段)易涝点整治工程已由苍**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20】24号文件(项目代码:(略)-78-(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苍**灵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内容:苍**灵溪镇城区河滨路(**路至东仓路段)易涝点整治工程。本次招标(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本工程总投资金额约4000万元,本次招标约3452万元。
2.3建设地点:(略)
2.4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28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略)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略):具有市政(略)(资格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3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企业已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市公共**交易网苍**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略)gov.cn/TPFrontNew/)。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市公共**交易网苍**分网(网址:http://(略)gov.cn/TPFrontNew/)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月 日09时30分,地点(或网址)为**市公共**交易网苍**分网(网址:http://(略)gov.cn/TPFrontNew/)。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和**市公共**交易网苍**分网(网址:http://(略)gov.cn/TPFrontNew/)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苍**分网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灵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省房地产管(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苍**灵溪镇人民政府
**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