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兴旺路及周边道路白改黑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兴旺路及周边道路白改黑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2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路线长为7285.887米。本项目包含兴旺路(文贤路至兴华路)、兴华路(兴旺路至东泰雨具)、安安路(兴泰东路至兴华路)及**路(锦都路至兴旺路)等四条道路,其中:(1)兴旺路为西南向东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2.5m~34m,本次设计起点与现状文贤路交叉,向东北向延伸,改造道路设计全长3249.261m。AKO+980.4~AK1+011.4为现状桥梁,桥梁宽度为24米,本次设计按利用考虑,不改造或拓宽。部分路段受两侧已建建筑控制,在AK1+400~AK1+540路段边线按27.0m控制,在AK2+12~AK2+840路段边线按22.5m控制。与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采用单幅路和三幅路两种形式,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2)兴华路为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起点衔接兴旺路和总部大道,终点至东泰雨具,全长2200.0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道路横断面布置为单幅路。(3)安安路为西至东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起点与兴泰东路交叉,终点衔接兴华路,全长1127.896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24.5m,道路横断面布置为单幅路。(4)**路为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城市支路,起点与锦都路交叉,终点衔接兴旺路,全长708.73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道路横断面布置为单幅路。总投资约10266.29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849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849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2%,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含税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包含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两阶段;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实际监理服务收费以[(施工中标价(指本工程实际施工中标价,不含甲供材料费)-预留金金额)×监理收费费率1.2%]计算得出,不论结算价款的增加或减少,监理服务收费计费将不做任何调整;工期**,监理费用也均不做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96.36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以网页截图为准);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 08:00:00至2021年11月3日 23:59:59
通****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1月03 日 17 :00:0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担保保函形式④年度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Fron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008,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京元村山房187号201室,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52****6245,传真:/
联系人: 小张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 、 漳****改革局
地址:**市**区**镇人和南路、**市**区**镇**北路
联系电话:0596-****399、 0596-****267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电话:059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