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13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项目(二期)****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2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56861.01平方米,分两个地块建设,其中地块一94658.38平方米,地块二62202.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地块一:**标准化厂房4栋、****中心2栋、锅炉房1栋、动力站房1栋、****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为117852.42平方米。地块二:****中心1栋、****中心1栋、****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75810.28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地面硬化、绿化、管网等厂区工程。
2.3 招标范围:**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项目(二期)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协助编制竣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标书、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工作。施工包括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等。
2.4 建设地点:**省**市**县内,**规划甲四街,南至规划丙三路,西至规划乙五街,北至国道303。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共计777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注: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文件的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同类或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且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12月31****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ggzy.****.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到2021年10月20日。
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ggz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才可点击“招标文件领取”下载免费招标文件。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ggzy.****.cn/)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通过“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地点为**县政务****管理局二楼开标室(**县药业大街24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信息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网上发布。
七.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实时关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宾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437-****8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563、183****6689
****管理部门:******管理中心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7-****675
邮箱:****@163.com
地址:**市辽河大路6361号(******管理中心)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县扫黑办电话:0437-****912
住建局扫黑办电话:0437-****978
地址:**县西**人社大楼(******管理中心)
邮箱:****@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