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西路48号写字楼改造工程(EPC)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国庆西路48号写字楼改造工程(EPC)施工监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国庆西路48号写字楼改造工程(EPC)施工监理。
2、工程概况:对原有8878平方米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并在预留用地内**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40平方米)、****泵站(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同步对区域内实施道路及停车位硬化、绿化及消防水池等附属工程。购置空调、楼宇智能化等设备。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变更)、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内容,即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包括室内装修改造、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泵站及临时过渡用房等配套设施、室外道路、排水、停车场、绿化景观等)、设备部分(包括空调设施、智能化设施等)。
3、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监理招标控制价为 69.62****监理所发生的监理费、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同步(施工工期280日历天)。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预付合同价的 10%,实际完成施工总量50%时付完成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5.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
无在监工程。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5.3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4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应满足《**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及相关文件对监理人员的规定。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如决定参与谈判,在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能路11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本工程为资格后审。
8、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 10月 26日 14 时30分前递交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能路11号)。
10、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6日14时 30分。
开标地点:****(**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能路11号)
11、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1年10月19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送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能路11号)。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招标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竹青
电 话:187****1515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赵 迎
电 话:138****5818
招标人(公章)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职务: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提供按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文件执行)。
委 托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庆西路48号写字楼改造工程(EPC)监理投标确认函
****:
我公司已收到了国庆西路48号写字楼改造工程(EPC)监理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我公司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决定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