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李店镇薛胡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扩建项目已由静发改﹝2021﹞5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2021年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及工作经费。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文件编号:****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县李店镇薛胡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扩建项目位于李店镇薛胡村村部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项目:**砖混结构功能室1座,建筑面积70平方米,主体1层,层高3.3米,室内外高差0.15米,建筑总高度3.45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铁艺围墙19米、围墙94米、仿木栏杆50米。
2.维修改造项目:对原有村部进行内外墙粉刷300平方米;外墙粉刷170平方米;顶棚粉刷136平方米;更换铝合金窗户8樘、更换门5扇;铺设地板砖138平方米;电网及网线改造60米。
三、概算金额:30.26万元。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程工期:3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依法缴纳的社保及完税证明(2020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及税收证明)。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证明。
3、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具有房建项目的施工经验;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5、本项目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七、招标报名及资质审核上传:
1、邀请报名及竞价时间:我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15日23时59分59秒******中心网站“**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市)”发出邀请,****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本次竞价完成后,中标单位在2021年10月19日前将本次竞价(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文件邮寄到****,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八、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通******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李店镇街道
联 系 人:高晓科
电 话:189****2355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镇西环路160号****公司4楼
联 系 人:马倩
联系电话:0933-****588
****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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