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0-14】
S318郯兰线**胜利至****界段大中修配套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S318郯兰线**胜利至****界段大中修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S318郯兰线**胜利至****界段大中修配套工程一标段总体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界(K4+800),沿原路线向西,终点位于省道郯兰线与县道卞南线交汇处(K23+260),路线全长18.46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12-18米,本次进行排水工程、人行道等配套工程。
2、招标范围:本次对该项目的排水工程、人行道等沿线设施进行招标。共设一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起点位于****界(K4+800),终点位于省道郯兰线与县道卞南线交汇处(K23+260),路线全长18.46公里,主要负责本标段内排水工程、人行道等配套工程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招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建设地点:**县长城镇、南桥镇。
4、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其中质量评分不低于95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5、日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6、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具有国家贰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纸质保函邮寄****活动中心二楼213室(不接受到付件),电话:189****7998。
2、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纸质保函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邮寄(或送达)****交易中心,并同时附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釆用邮寄方式的需写明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寄****交易中心概不承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8日09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39-****959
代理单位:****
地址:**省**市**区IEC****中心526
联系人:曹工
电话:158****9786
十、质疑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交易中心平台线上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线上投诉渠道:登****交易中心→左侧栏投诉选项→新增投诉
监督部门:****运输局
监督投诉电话:0539-****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