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坪乐镇和平村烘干厂建设扶贫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坪乐镇**村烘干厂建设扶贫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0-28 13:3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县坪乐镇**村烘干厂建设扶贫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县坪乐镇**村烘干厂采购辣椒小型烘干设施的供应及安装等,协助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相关售后服务、配合完成验收、备案工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全部内容。(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620,000(元)
- 最高限价:62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9 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 1 ****银行****银行资信证明或近 1 个****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 2个月及以上发生并****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2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1.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 一栏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3)投标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 或 环保产品清单 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 和 环保产品清单 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1-10-18 09:00:00至 2021-10-22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方式: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会员系统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10-18 09:00:00至2021-10-28 13:3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和其他(包括电汇、网银、转账等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如有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需将存根在开标时带****交易中心现场认证。
- 开户单位名称: ****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分行**路支行
- 开户账号:523********8150073564
- 截止时间: 2021-10-28 13:30:00(**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交易中心(**市新蒲新区**大道东100米,****中心大楼9楼)
- 时间: 2021-10-28 13:30:30
- 地点: ****交易中心(**市新蒲新区**大道东100米,****中心大楼9楼)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村烘干厂建设扶 贫项目设备的批复,批复文号:绥财采 (2021)11号。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县坪乐镇**村(采购人指定)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之内将设施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地 址:**县坪乐镇
- 联系方式:0851-****6001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
- 联 系 人:韩丽娟
- 地 址:**市花果园金融街1号
- 联系方式:0851-****92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李先生
- 电 话:0851-****6001
-
- **坪乐**村烘干机10_11.pdf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