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艺术中心地块城市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4日 09: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艺术中心地块城市设计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艺术中心地块城市设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方案设计及方案调整时间为 2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9: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cn)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五号楼B一楼 )(“****交易中心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代理费
3000元,由中标单位承担,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附件的供应商现场确认声明书填写并按手印,同时将彩色扫描件或拍摄件发送至邮箱(****@qq.com)。
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规定时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邮箱(****@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传送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的,其投标无效。
2.4采****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现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满足《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划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中心)
地 址:**市鹿溪北路2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282
质疑联系人:祝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8****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欣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624
质疑联系人:戴勤登
质疑联系方式:0570-****624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81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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