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琴溪河汀溪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琴溪河汀溪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汀溪乡
2.4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琴溪河汀溪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河道清淤疏浚,**护坡、护岸等,治理长度6.3km,估算总投资约47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琴溪河汀溪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计划工期:(1)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勘察、测绘成果)送审,初设批复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施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日期止。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最高投标限价:壹佰柒拾捌万元整(****000.00元)。
2.10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11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类似业绩:近五年(2016年1月以来)具有单项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或水系整治)类勘察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设计合同中要求体现签约人、时间、项目名称、规模等,若无法体现,需提供相关批复或业主证明);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0〕29号)为准):
3.2.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2.2 最近一次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2.3 最近一次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2.4 最近一次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被**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
5.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639。
5.3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设投标人接待场所。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cn)浮动窗口“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实操在线学习”。相关要求按照《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执行。
6.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加密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在线签到。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将无法参加后续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具体可咨询技术支持0563-****639。
6.5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和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7、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须登****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政府网、**省公共**交易监管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交易中心网为准。
10、注意事项
10.1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 技术咨询(国泰****公司):400-****-0000。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谢园西路27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63-****089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联系人:王兵
联系电话:187****6222
11.3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名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563-****639
11.4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谢园西路273号
联系电话:0563-****224
12、****银行账户信息
12.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12.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
12.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12.3.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2.3.2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1)账户名:****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00********001********01566
(2)账户名:****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号:200********510********6110222
日期:2021年10月15日
附件: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