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 23:1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及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8日 23: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 10:15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 ||
预算金额 | ¥360.96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3-****17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3-****0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3-****178 |
**县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及平台二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10时15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224-2021-01890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及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9,6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及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9,620.00元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县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及平台二期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9,620.00 | 3,609,62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正式进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及平台二****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6.1.★****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不动产(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及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公司资质、合同的原件等资料原件进行核对,不能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将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承诺书》格式自拟)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0时15分00秒(**时间)
地点:**市**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0时15分00秒(**时间)
地点:**市**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到报名之前的会计报表);
(6)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0663-****07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方式:0663-****1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66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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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