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1-2024年**松材线虫病治理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社区榔树口向古坝300米
中标金额:69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1-2024年**松材线虫病治理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全县11个乡镇、4****林场和水西森林公园 服务要求:完成打孔注药株数100% 服务时间:2021年-2022年度的作业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之前完成;2022-2023年度和2023-2024年度的完成期限以当年除治方案确定。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张汉庆、方伟、陈常普、陈水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金额为4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桃花潭西路294号、**财富鑫城B栋119-120号,联系电话:0563-****719、187****62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桃花潭西路294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63-****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财富鑫城B栋119-120号
联系人:徐文娟、朱明星
联系方式:180****2721、180****5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徐文娟、朱明星
电话:0563-****719、180****2721、180****537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21-2024**松材线虫病治理项目.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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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