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台区2021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考察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北****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基本医疗****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中心发﹝2021﹞61号)规定,我局对自愿申请成为**市基本医疗****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考察评估,共11家医疗机构通过评估,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公示期内,****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国****医疗机构相关规定的情况向**市****反映。
通讯地址:**市**区西站南路168号412室
邮编:100073
受理电话:010-****8203
邮箱:ftybdjk@mail.****.cn
为便于核实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一般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
附.**区2021年新增基本医疗****医疗机构考察评估通过名单.xlsx
****
2021年10月18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