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品质住宅一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跟踪委托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公示结束时间:2021 年10 月2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绿城品质住宅一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跟踪委托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 名:****,投标报价:213.600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2 名:希格玛工程****公司,投标报价:192.000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3 名:华春建设工程****公司,投标报价:207.84000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宋惠建[造]026****0276
注册造价工程师;
中标候选人(希格玛工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付静建[造]106****3450 注册造价工程师;
中标候选人(华春建设工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苏金建[造]016****0258 注册造价工程师;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希格玛工程****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华春建设工程****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点:**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8 ****办公室
联系人:李萍、王亚宁
联系电话:029-****5014
三、其他
本项目,各投标人所报服务期均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进场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止。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西咸新区泾河**泾河****中心
联 系 人:赵壮
电 话:029-****59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八楼
联 系 人: 马超、 刘永红
电 话: 029-****0543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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