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县大河镇(原大河镇、永庆乡)、刘家坝村(原刘家坝、两河村)、水磨河村(原中台村、水磨河村、石坝村)、**村(原**村)、罐垭村(原**村)、永庆场村(原双龙嘴村)、小井垭村(原长峰村、小井垭村、观音桥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大河镇(原大河镇、永庆乡)、刘家坝村(原刘家坝、两河村)、水磨河村(原中台村、水磨河村、石坝村)、**村(原**村)、罐垭村(原**村)、永庆场村(原双龙嘴村)、小井垭村(原长峰村、小井垭村、观音桥村)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规划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规划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口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1.2 建设地点:**市**县大河镇(原大河镇、永庆乡)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11139.61亩 2.1.4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口公路工程 口市政公用工程 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省外企业须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入川验证登记证》信息录入)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口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等农田类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中心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口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10月23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至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在《**建设网》(http://www.****.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9858)。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 月 12 日9时 30分,地点为 ****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建设网。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政府新区桂冠路4号 邮 编: 6373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17-****508 传 真: 0817-****508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园区金周路595号3栋3楼310号 邮 编: 610037 联 系 人: 凌先生 电 话: 028-****7125 传 真: 028-****7125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0月15日
相关资料下载:**县施工土地整理(第二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