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型号规格(mm) | 单价上限价(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 | 全新料四吊环吨袋 (有封口) | 900mm*900mm*1100mm 承重:1.5吨 | 25.00元/条 | / |
备注: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的方式,此固定单价含全额增值税、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规定;
2、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3、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国内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报名:
1.报名:2021年 10 月 22 日 至 2021年 10 月 28 日上午0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qq.com邮箱内,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0 月 22 日至2021年 10 月 28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待代理机构人员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投标人邮箱,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可到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 11 月 12 日 14: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2室****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1、根据《****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于2021年 11 月 11 日下午16时0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收件人:黄惠惠,联系电话:138****1244,邮政编码:312000,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2、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1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2室****会议室开标,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3、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九、投标保证金:/
十: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绍****公司投诉。质疑受理地点:**市阳光大厦1302室(**市胜利东路392号);联系人:黄惠惠;联系电话:0575-****6855。投诉受理地点:绍****公司;联系人:沈卓;联系电话:0575-****1184。
十二、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 黄惠惠 0575-****6855/138****1244
**** 王 工 0575-****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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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