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2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0月25日23时59分59秒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施工标段;002 监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施工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3622.446049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 360日历天 |
2 | ****公司 | 3646.795236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 360日历天 |
3 | ******公司 | 3650.192857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 36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胡志真 | 豫241****29301 |
2 | ****公司 | 翟** | 豫241****70786 |
3 | ******公司 | 白强 | 豫241****1459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 |
2 | ****公司 | / |
3 | ******公司 | / |
002监理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公司 | 34.22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 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
2 | ****公司 | 34.2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 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
3 | ******公司 | 35.84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 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公司 | 张保周 | ****3952 |
2 | ****公司 | 李青松 | ****5981 |
3 | ******公司 | 薛绿化 | ****8567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公司 | / |
2 | ****公司 | / |
3 | ******公司 | / |
/
****受 **** (招标人)的委托,****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2 招标编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县境内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2.4 工期:施工标段:36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3. 评标信息
3.1 评标日期:2021年10月21日
3.2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
4. 评标结果信息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460.49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志真
证书编号:豫241****29301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7952.36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翟**
证书编号:豫241****70786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1928.57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白强
证书编号:豫241****14591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42200.00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总监理工程师 :张保周
证书编号:****3952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42000.00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总监理工程师 :李青松
证书编号:****5981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58400.00元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定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总监理工程师 :薛绿化
证书编号:****8567
5.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893
地址:**县东大街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3****6635 、0371-****8490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县东大街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6-****8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3****6635 、0371-****849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